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督导组简介
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督导组是在董事会领导下,对全院的教学质量、教学秩序、教学管理等教学环节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的组织。教学督导工作是学院加强教学管理、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。
教学督导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处理教学督导日常事务工作,教学督导工作实行教学督导组长领导下的专业组长负责制度。根据《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(修订)》之规定,报董事会批准,教学督导组于2007年3月15日进行了换届聘任,设教学督导专业组长7人。
教学督导组的成员,主要由有较高专业业务造诣的退休专家及教学管理骨干组成。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教学督导组办公室直接提名,经教学督导组组长审定,报董事会批准,由教学督导组组长聘任,每届任期两年,可连任。教学督导聘任的原则:
1、具有多年高校教学或管理经验的副高职以上的退休教师或管理干部, 身体健康,工作时间有保障。
2、熟悉教育政策和法规,懂得办学规律,注重学习并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,关心学院的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,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教学评估能力。
3、坚持原则,责任心强,办事公道,深入实际,有较好的工作方法,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总结能力强。
